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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天视角丨谁来回答何赛飞?

“戏呢?钱呢?到哪里去了?”晋剧评委何赛飞女士的三个问题至今无人回答,网上反倒把她饰演的电影《大红灯笼高高挂》、电视剧《大宅门》、越剧《五女拜寿》等作品播放了个遍。

何女士是影、视、戏三栖明星,是一位令人敬重的优秀女演员,她的三个问题切中时弊,值得深思。

中国戏曲

戏剧属于我国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,晋剧也不例外。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,共6章45条,除总则、法律责任、附则之外,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、代表性目录、传承和传播等内容,对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作出了详细的规定。该法施行至今已有12年了。在该法颁布之前,党和政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,也有弘扬传统文化的相关规定,甚至可以追溯至1942年毛主席《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》,所确定的文艺发展的根本方针。所以,如何弘扬传统文化,我们是有章可循、有法可依的。

但是我们还需要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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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有法必依?何女士的成长经历,实际上已经部分地回答了,那就是和时代相结合、和工农兵相结合。她走的就是这样的道路:从越剧演员成长为影视演员,虽然起因是无戏可拍,但她的影视作品,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电影、电视的迅速普及,得到了老百姓的广泛认可。在此基础上,她时刻不忘戏剧,或唱一段越剧,或甩一下水袖,把越剧搬上银幕,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戏剧之美、文化之魂。

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弘扬是相辅相成的。如何保护传统文化?譬如一颗种子,是把它种在土壤里,接受阳光雨露,生根发芽,开花结果,得到更多、更好的种子;还是给它恒温、恒湿的最好条件,把它束之高阁?答案应该是不言而喻的。我们的老百姓就是这样的土壤,我们的时代就是这样的阳光雨露。

“昨日文小姐,今日武将军”,如果不是从上海到延安,如果不是从咖啡馆到抗日前线,作家丁玲就不会写出《太阳照在桑乾河上》这样的光辉著作,一大批热血青年就不会成长为新中国杰出的艺术家群体。同样,在社会主义的新时代,如果大家都去搞金融、炒房子、竞聘公务员,不去田间地头、工棚矿区、营房哨卡,《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还能靠谁贯彻实施呢?当然就钱也找不到、戏也找不到了。只有艺术家和老百姓相互结合起来,才是有法必依,才能使戏剧等传统文化薪火相传、枝繁叶茂、生生不息。

至于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,我们相信,既然老百姓关注何女士的三个问题了,我们的执法机关也会关注的。权为民所用,利为民所谋,一切都会好起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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